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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局:分布式光伏项目应装尽装、简化备案、优先并网

时间:2022-08-19 | 浏览量:2039

近日,国家能源局南方监管局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广东、广西、海南省(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并网指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该文件不仅对接入南方电网公司广东、广西、海南省(区)配电网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进行了并网指引。同时还从项目合规性、运营模式、接入电压、并网流程等多个方面对光伏电站的建设开发进行了规定。

通知主要强调了三个方面:

一、并网模式可以变更

项目备案时可以选择“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或“全额上网”中的一种模式;已按“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执行的项目,在用电负荷显著减少(含减少)或供用电关系无法履行的情况下,允许变更为“全额上网”模式,选择“全额上网”模式。

二、明确了工商业分布式项目并网流程

三、大幅简化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并网环节

其中:户用光伏项目并网环节简化为并网申请、并网验收2个环节;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并网环节简化为并网申请、接入系统设计、并网验收3个环节。

同时提到:光伏并网可先受理,后补资料。

电网企业采用即时受理、资料后补的“容缺办理”形式,对于项目业主提交并网申请资料不完整的,应一次性书面告知并于并网验收前补齐。

对于整个光伏行业来说,该通知的发布无异于一次重大变革,对全国其他地区具有重要的参考意义!


无独有偶,最近一段时间,在国家发改委、住建部、能源局等多个部门的积极引导下,各地对光伏项目的支持力度进一步加大。除个别省份在备案、审批环节给予方便外,地方补贴、乃至强制举措也接连出台,让疫情之下,逆风前行的光伏从业者们吃下了一颗定心丸。


河南:厂房、停车场等建设的分布式光伏项目随时备案

8月1日,河南省人民政府印发支持现代物流强省建设若干政策的通知,通知指出,对物流园区利用符合条件的厂房屋顶、停车场等建设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实行随时备案,电网及时受理,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接入电网。


上海、江苏:应装尽装、强制执行

上海

7月28日,上海市委、市政府印发了《上海市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和《上海市碳达峰实施方案》,确保上海在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2060年实现碳中和。实施意见提到,要大力发展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海洋能等,加大外来电力引入力度。推进近海风电、深远海风电和陆上风电开发,大力实施“光伏+”工程。

意见还提出,要加快优化建筑用能结构,推进适宜的新建建筑安装光伏,2022年起新建政府机关、学校、工业厂房等建筑屋顶安装光伏的面积比例不低于50%,其他类型公共建筑屋顶安装光伏的面积比例不低于30%。推动既有建筑安装光伏,到2025年,公共机构、工业厂房建筑屋顶光伏覆盖率达到50%以上;到2030年,实现应装尽装。

需要注意的是,“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行动”开篇就提到了“碳排放约束机制”,这在以前针对建筑的相关政策里几乎从未有过。

江苏

今年4月,《江苏省“十四五”应对气候变化规划》同样要求,到2025年,城镇新建民用建筑全面按照超低能耗标准设计建造。

这是目前为止,已经明确制定全面强制推广民用建筑超低能耗建筑计划的省市。

行业专家判断:预计2025年左右,将会有更多省市开始强制推广民用建筑按照超低能耗建筑标准建筑。与此同时,未来对于公共建筑的能耗碳排放管理还将会越来越严格,而老旧公共建筑的节能减排也将成为一个巨大市场。

可再生能源特别是光伏也正在走向全面强制推广,特别是“到2030年,实现应装尽装”。建筑领域要在2030年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用能绿色化、低碳化是必然趋势,而光伏发电强制推广在一些绿色电力供给不足的省市或许会成为一种趋势

江苏昆山:国资厂房100%安装光伏

2022年7月15日,江苏昆山市人民政府印发昆政办发〔2022〕57号在《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开发建设的工作意见的通知》加快存量资源开发利用,年综合能耗1000吨标煤(当量值)及以上或年用电量500万千瓦时及以上的工业企业,在符合安全条件前提下,应安装分布式光伏发电设施。国资为主投资建设的既有标准厂房及配套用房,具备安装条件的,应100%安装屋顶光伏发电设施。新建屋顶面积3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工业建筑,将分布式光伏建设相关要求纳入规划条件、土地供应条件以及施工图审、竣工验收等环节。


浙江:补贴不断、发布倡议书,鼓励装光伏

浙江温州瓯海区:屋顶光伏给予0.3元/千瓦时补贴,一补五年

7月22日,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瓯海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财政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针对补贴标准,通知指出:

(一)项目单位根据项目建成并网验收后的发电量给予每千瓦时0.1元补贴,一补五年(连续补贴五年)。

(二)居民家庭(居民个人)屋顶光伏发电项目,自验收合格并网发电之日起,给予每千瓦时0.3元补贴,一补五年(连续补贴五年)。

(三)屋顶所有者自项目验收合格并网发电之日起,按其发电量给予每千瓦时0.05元补贴,一补五年(连续补贴五年)。企业(居民)自建模式的不补。

浙江省金华市磐安县:工商业屋顶0.10元/瓦,居民屋顶0.20元/瓦!

7月27日,浙江省金华市磐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磐安县光伏发展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

文件明确,补贴产品为在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在县域范围及金磐开发区范围投资建设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补贴对象为兴建工商业屋顶光伏发电项目、居民家庭屋顶光伏发电项目的投资方。

补贴标准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按装机容量给予一次性补贴:工商业屋顶光伏0.10元/瓦,居民家庭屋顶光伏0.20元/瓦。

今年上半年,因为连续不断的补贴政策,让浙江的不少地方在光伏从业者的朋友圈里刷了屏。

而就在前不久,连日高温天气下,浙江省能源局联合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向全省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广大居民朋友发出倡议,呼吁企业强化节能管理理念,开展节能技术改造,优化设备运行方式,提升能源利用水平。科学制定用能计划,减少非必要办公用能,安排电价低谷期生产,实现节能降本。鼓励安装分布式光伏,降低生产用电碳排放水平。


安徽合肥:8条措施促进光伏产业高质量发展

2021年,安徽省光伏发电新增装机357.4万千瓦,其中户用光伏新增装机137万千瓦,仅次于山东、河北、河南,排名全国第四。作为省会城市的合肥在今年年初更是喊出了全面打造“光伏第一城”的口号。据悉,未来合肥将围绕中下游开展精准招商、通过项目实现产业链优势,剑指世界一流光伏制造基地和创新应用桥头堡。

为此在今年6月,合肥出台了8项措施,促进光伏产业高质量发展。

从政策内容来看,合肥将围绕支持项目建设、推进转型升级、鼓励技术创新等方面,推出光伏产业高质量发展。其中,符合《合肥市招商引资大项目认定导则》相关认定标准的光伏产业项目,可申请享受“一事一议”政策支持,通过代建厂房、投资补贴等方式支持项目快速投建;鼓励龙头企业“以商招商”引进配套企业,对产业链招商成效突出的企业管理团队或个人择优给予奖励。

转型升级方面,合肥将对存量企业升级改造投资额500万元以上的,按设备投资额的15%给予最高2000万元补贴。光伏制造企业进行数字化普及、网络化协同、智能化提升等改造升级,政策将对投资50万元以上的竣工(上线)项目,按投资额的20%给予最高200万元补贴。与此同时,对存量企业扩建先进产能项目,在土地、能耗等要素上优先予以保障。

为了扩大应用,合肥还将对“光伏+5G”、“光伏+制氢”、“光伏+充电”等“光伏+”创新应用项目,择优给予投资主体不超过0.2元/瓦的一次性补贴,同一企业最高不超过20万元。其中,进入国家智能光伏试点示范的项目优先纳入补贴范围。


河北:新增5个省级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

7月13日,河北省发改委网站发布“关于公布省级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的通知”,通知指出:为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加快推进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工作,决定新增一批省级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经审核,将张家口市宣化区、秦皇岛市抚宁区、唐山市迁安市、邢台市宁晋县、邯郸市武安市共5个县(市、区)列为省级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原则上2022、2023年分别完成不低于总装机任务的30%、70%,确保2023年底前如期完成项目建设任务。

至此,在国家能源局676个整县光伏试点的基础上,市场上再次增加5个整县试点,以每县20万千瓦新增装机计算,至少将为市场带来100万千瓦的新增量。


山东:分布式新能源项目将暂不纳入市场偏差费用分摊范围!

6月30日,山东正式印发《关于2022年山东省电力现货市场结算试运行工作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相比于征求意见稿,正式文件删除了“分布式新能源参与电力市场”、“将分布式新能源纳入市场主体范围,与集中式新能源场站同等参与市场偏差费用分摊”的说法。

这意味着,山东省的分布式新能源项目将暂不纳入市场偏差费用分摊范围!

业内人士分析:山东省电力市场的偏差费用根据不同情况约为0.8~2分/kWh不等。不需要缴纳此项费用,相当于电价减少了近2分/W的损失!

作为我国分布式光伏装机第一大省,山东在分布式光伏领域走在全国前列,许多举措被当成行业风向标,对其他省份有示范作用!此次山东取消分布式光伏的辅助服务费分摊,具有十分积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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